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据国家成长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和相关机构20日联合公布的《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落实预案》,今年小麦最低收购报价水平,白小麦(制度品)每市斤0.77元,红小麦、混合麦每市斤0.72元;落实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小麦主产省。
国家成长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以及农业成长银行、中储粮总公司在有关《预案》的通知中指出,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落实预案适用时间为今年5月21日至9月30日。
根据上述通知,在此期间,当小麦范畴报价低于最低收购报价时,由中储粮总公司和有关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按照最低收购报价,在上述小麦主产区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具体操作时间和实施区域由中储粮分公司根据范畴情况商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成长银行省分行确定,并由中储粮总公司报国家粮食局备案。
这份通知还要求相关部门和公司严格落实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小麦国家制度。此外,新粮上市后,各级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履行收购义务,积极入市收购新粮。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相关分公司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小麦,粮权属国务院,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