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此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四川、陕西、吉林、河南、海南、广西、安徽、江苏、福建、云端南、辽宁、山东、广东等17个省份142家企业生产的235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其中,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福龙凤食品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的产档次量较好。
在此次专项抽查中,质检总局重点对粽子产品中酸价、过氧化值、铅、砷、铜、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大肠菌群、硼砂以及粽子叶中铜含量等13个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课题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范畴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档次量较好,所检课题全部达到国家制度规定的要求。此外,抽查粽子产品的铅、砷、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硼砂等指标单项符合率均达到100%。
质检总局同时指出,抽查中也发现个别产品大肠菌群不合格、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棕叶中铜含量超标、酸价超标等问题。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有关质量手段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档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档次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质检总局表示要加大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加大跟踪抽查的力度,扩大抽查覆盖面,从源头把好产档次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