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农民专长协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一年时间,我省已登记注册了2484家农民专长协作社,为我省农村经济成长增强了活力。
为鼓励农民参与范畴经济,我国制定了《农民专长协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并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允许农民入股成为专长协作社成员,而入股的形式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
省工商局通过政策宣传、培育引导等措施鼓励农民成长专长协作社,并大力指导农民经纪人。先后举办各类指导班320期,指导企业和农户14530人,使许多农民掌握了农产品范畴促销的本领。一些农户还自发建立了农民专长协作社,登记注册自己当“老板”。据了解,目前全省登记注册的农民专长协作社已达到2484家,入股农户2.3万户,辐射带动农户60多万户,培育农村经纪人16.1万户,由于资讯畅通,农副产品流通快,确保了农民的增产增收。